商会新闻
一、各分会是无为商会(以下简称商会)的组织分机构,应在商会统一计划的范围内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分会各项活动应严格遵守合肥市无为商会章程有关条款规定执行。
二、 分会的工作目标:1. 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活动,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和沟通;2. 广泛听取会员对商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;3. 为会员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;4.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会员企业排忧解难;5. 发展会员;6. 协助收取会费;7. 落实商会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三、分会协调管理机构设正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(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),任期为3年。正副会长成为商会分会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者,并成为商会秘书处成员。
四、分会工作程序
1. 分会根据分会自身的状况,应在商会工作年度计划范围内制定年度活动计划,在具体计划组织开展活动前,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商会秘书处,经核准后方可进行,并由秘书处协助参与实施。
2. 分会工作应加强沟通、协调,切实解决会员企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。对于需要商会提供帮助的会员企业可先向分会提出,分会根据情况轻重缓解实施自行解决或上报秘书处组织安排落实。分会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地开展相关联的商务活动。
3. 商会根据每年经费收支状况,可划拨一定额度的经费给分会用于年度活动。分会开展活动后,在预算额度内,凭单据向商会秘书处统一安排核支。分会各项费用的支出,应符合商会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,商会定期向会员公布。
五、未尽事宜,另行发布。
合肥市无为商会
2007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