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无为商会会费收取的暂行规定

2007/12/3

  为了更好地开展无为商会各项工作,为商会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,按照“商会章程”规定对无为商会会费收取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几项规定:


一、会费基本标准

  企业会员:2000元

  个人会员:600元

  附注:公务员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入会为个人会员。


二、赞助

  欢迎商会会员的赞助,对于会员缴纳的款额扣除会费之外的为赞助部分,商会给其开具行政收据,可以抵税,赞助数量不限;对于赞助数额较大的会员,商会为其颁发证书『牌匾』或采取其他形式的表彰。


三、会费的管理

  会费的收取和管理依据“无为商会章程”和“无为商会财务管理细则”去执行。『详见网站』


四、会费计算标准

  按照会费缴纳基本标准,以自然年度计算,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对于07年度统一计算时间为8月18日,会费计算根据会员入会的时间和缴费数量按照12个月分摊计算,顺推或补足。

  

无 为 商 会  

2007年11月20日